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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卫生部通报了今年食用植物油国家卫生监督抽检情况。在抽检到的574份植物油中,没有达到卫生标准的有52份,不合格率占到9.1%.其中,金龙鱼、福临门、金象等知名品牌的产品也尽在“黑名单”之列。(12月28日《北京青年报》)

  看到这条消息,我做的第一件事情是查看我家正用的那瓶金龙鱼油。一看吓了一跳,竟和报纸上说的不合格产品对了个正着:金龙鱼大豆色拉油,900毫升/瓶,生产日期2004年4月24日。一刹那间,我先是气愤,后是担忧,然后是不解。

  那些专业的卫生指标,消费者是看不懂的。老百姓买油,一认品牌,二看价格。品牌响亮,价格合理,琢磨着也就买了。当名牌油也是不合格产品时,做老百姓的该怎么买油呢?老百姓买你的油,是信任你的品牌,这些名牌油岂能如此对待信任他们的消费者?

  买食用油不是买汽车,买汽车买了不合格品还可以“召回”,可食用油都吃到了消费者肚子里,对健康造成了损害,如何弥补?吃了不合格的油,是不是等于直接在身体里埋下了健康隐患呢?这实在令人担忧。

  按理说,企业打造一个名牌非常不容易,而毁掉一个名牌却只在顷刻间,为什么这些名牌产品竟如此不珍惜自己的品牌呢?能打造出名牌产品的生产者,断然不会是傻子。显然,利益与代价之间,他们已经有了自己的权衡。换句话说,即便是生产了劣质品,目前的惩处机制也并不足以让他们断送牌子。

  报道说,卫生部要求对本次监督抽检工作中发现的不合格植物油及其生产经营单位,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要进行严厉查处。对仍在市场流通的及被消费者购买的食品,卫生部要求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责令生产单位予以公告收回。然而,所谓“严厉查处”,大概不外乎罚款之类;而“公告收回”,也绝不会要求厂家负责把消费者吃到肚子里的油给倒腾回来。

  让我最为不解的是,这些知名品牌食用油,大多都是“国家免检产品”,为什么在“抽检”出不合格品之后,不直接取消其“免检”资格呢?其实,“抽检”出不合格品已经验证了“免检”的风险———对消费者健康的损害。不说由此反思“免检”制度甚至取消“免检”,至少也应该在给予厂家“免检”福利的同时预备更严重的惩处后果来制衡。无论如何,在“抽检”出不合格之后,立即取消其“免检”资格都理应是题中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