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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中国燃气罢免主席 分析(13):把谎言进行到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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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燃气罢免主席         分析(13):把谎言进行到底

 

 

——怒斥海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反对罢免李小云、徐鹰职务”之声明

 

 

 

海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金控”)于2011412日通过其公共关系公司对中国燃气全体股东发表公开声明,声明的主题是“各股东团结一致,切实加强企业管治;反对罢免李小云、徐鹰两位董事的职务”(以下简称“声明”)。这份“声明”之中存在大量的不实之词和逻辑谬误,为了不使公众被其蒙蔽,特作此剖析之文章以正视听。

 

 

 

一、“海峡金控”发表“声明”的真实原因是什么?

 

“海峡金控”是海峡经济科技合作中心的下属公司海峡旅行社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代表海峡经济科技合作中心持有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份。目前,“海峡金控”的唯一董事就是徐超平(也可以说“海峡金控”是只有一个员工的公司),他同时也担任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的副总裁。该公司除了持有中国燃气的股份之外,再无其他实际的商业经营活动,因此只是一家“空壳公司”。“海峡金控”之所以在中燃特别股东大会之前,抛掷出反对罢免李小云、徐鹰的声明,乃是因为该公司的董事徐超平与整个事件本身存在极其密切的关联。

 

在李小云、徐鹰于20105月至8月期间采取不正当手段排挤刘明辉失败以后,“海峡金控”自2010911月间,四度减持中燃公司的股票,其持股由6.75%降至4.21%。由于已低于5%,不用再披露,之后是否有进一步减持不得而知。“海峡金控”减持的举动一直未向其上级领导机关汇报,那么减持的指令是谁下达?徐超平显然是首要的责任人。徐超平是否已经提前预知了1217日所发生的“刘、黄被拘事件”?

 

1217日上午,徐鹰的司机康延波在公安局来人之前的10分钟,特意打电话到公司前台询问刘明辉、黄勇是否都在总部;徐鹰、徐超平、刘志和在刘、黄被带走5分钟后,就出现在公司总部,他们立刻封锁现场,并宣称公安局下午还要来搜查刘、黄的办公室;当日下午,徐鹰就开会宣布任命徐超平为公司总裁,并下令开除刘、黄的秘书和司机;三天后,徐鹰召开公司中高层干部会议,在公安部门没有下达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徐鹰已然知悉一切,公布了整个案件的内情。徐鹰声称这不是一个小案子,从中央到地方;从公安部到广东省公安厅到深圳市公安局;从中纪委到深圳市委都有批示。与此同时,李小云拒绝公司董事的提议,不断推迟董事会的召开,试图支持徐鹰一举夺取中燃公司的控制权。

 

在众目睽睽之下,徐鹰等人想要赖掉这些事实,恐怕不是那么容易。既然如此,已经深陷内幕交易嫌疑的“海峡金控”为什么还要如此“理直气壮”地为李小云、徐鹰撑腰打气?道理是明摆着:第一,“海峡金控”完全听从李小云和徐鹰的指挥,不“声明”也不行。李、徐之所以让徐超平担任该公司的董事,是因为他从珠海就一直跟随徐鹰,至今已经将近20年;第二,李小云、徐鹰、刘志和等人制造“刘、黄被拘事件”,妄图以此全面掌控公司的阴谋,对于中国燃气的众多股东、高管、合作机构已经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了。“海峡金控”替李、徐二人公开撒谎,是为了以此来掩人耳目,摆脱其“内幕交易”之嫌疑,逃避金融监管部门的彻查。

 

李小云和徐鹰让“海峡金控”发表声明,声称他们是在1218号、19号才得知“刘、黄被拘事件”,是一派胡言,是对中国燃气的全体股东、全体员工和全社会的公开撒谎,是对香港金融监管部门的肆意欺骗!

 

 

 

二、“海峡金控”到底对中燃的发展有什么贡献?

 

“声明”的一个特点是彻底歪曲事实,将中国燃气的发展成绩全部归功于“海峡金控”。“海峡金控”果然有这么大的本事?那么为什么除了持有中国燃气的股份之外,该公司再也没有其它任何实际业务?如果读者不相信此点,可以在互联网上搜索一下,看看是否可以找到一星半点关于这家公司商业活动的报道。不过就是一家空壳持股公司,谈何对内地政府的所谓影响?作为中燃副总裁的徐超平平时根本就不来公司上班,从来没有帮助中燃谈成任何一个收购项目,但工资、奖金、期权、私人费用的实报实销等各种好处样样都不曾落下。“海峡金控”到底是“贡献卓越”,还是“不劳而获”?

 

对于“海峡金控”自我标榜的所谓“巨大贡献”还有一种理解,就是这个“贡献”来自于海峡经济科技合作中心的影响力,或者李小云本人。如果“李先生”和“徐先生”真的是“神通广大”的话,那么除了中国燃气之外,他们还有什么其它商业建树?事实上,海峡经济科技合作中心虽然下辖多家企业,但是除了中国燃气之外,没有任何一家像样的企业。正因为这个原因,李小云在公开场合经常以中国燃气董事局主席的身份出现,而不使用其它任何一家经科中心下属企业的领导身份。

 

    那么,是否李小云将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了中国燃气的发展之中,而无暇顾及经科中心的其它下属企业?非也!身为中燃的董事局主席,李小云通常每年只来公司三次(两次董事会加上公司年会的最后一天),每次大约一天的时间。甚至,公司的年会还没有结束,李小云就被徐鹰拉去了歌舞厅。

 

按照“声明”的说法,好像中燃的每一个大型项目的购并或者战略融资,都源自经科中心的影响力,大有“传檄而定”的味道。倘如此,为什么离开了中燃的管理团队,李小云、徐鹰没有任何商业或实业建树?“声明”宣称中燃的境外战略融资都归功于李小云、徐鹰,实际上境外机构投资者根本就不认识这两个人。中燃董事局罢免李、徐的主席、副主席职务,中燃的股价几乎没有受到影响;董事局再罢此二人董事之职,股价则大幅度上扬,不就是一个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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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一个比方,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在打江山的时候,权力都比较集中,特别是在大规模的战争时期。那么,权力的集中难道不是有利于革命形势的发展?当然,任何一个制度框架都有其历史的阶段性使命。伴随着中燃公司开始逐步进入“炼内功、细化管理”的阶段,则建立分级管理的体制就非常必要了。总之,管控结构的演变是内生决定的一个制度选择过程。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公司,道理皆大致如此。

 

“声明”强调,“中國燃氣內部管制….最大問題就是中燃公司對劉明輝先生及黃勇先生等人沒有任何制約”。这一说法是错误的,中燃公司总部的内部审批流程是比较完善的,每项决策都要经过包括总裁、执行总裁、各主管部门经理在内的多道审批程序。所谓权力集中是公司总部的权力相对集中,而不是总裁个人的权力过度集中。

 

 

 

    其次,公司治理的架构建立需要考虑到中国的一些复杂的社会现实。对于中国众多的民营企业家来说,为什么他们要事必躬亲?难道他们不懂,当一个大公司的老总,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在公司的发展战略决策上?难道他们不希望,挤出点时间陪陪自己的家人?麻烦在于,企业家要是不亲自抓紧点,很多问题中下管理层根本就不敢管。

 

    举例来说,徐鹰利用职务之便,每年在中燃报销的各类费用总和达到200-300万人民币之巨,谁敢说半个不字?刘志和从来也不参与中燃的经营,却向中燃索取巨额的期权,长期占用中燃的办公场所、高级轿车,报销大量的私人费用,谁敢拦着?徐超平一年差不多10个月不上班,也不请假,哪个敢扣他的工资?中燃下属公司的经理到深圳总部要拜谒“徐主席”,就必须要得到徐鹰的司机康延波的事先“批准”。总部员工每每在私下嘱咐,“见到康延波,千万不要叫小康,而是要叫康总。切记!切记!”

 

当中燃的管理层私下向刘明辉抱怨徐鹰一伙的挥霍无度之时,刘明辉无奈地长叹,“这些人不知道好日子是怎么来的!”公司总部的高管挡不住“徐主席”的“条子”,至少还可以试着挡住“康总”的“条子”。要是搞分级管理的话,那就统统挡不住了!中国社会中普遍存在的这些现象,又哪里是公司内部的管控制度所可以解决的呢?企业家事必躬亲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而这个让民营企业头疼的问题,恰恰就是中燃公司本身最急需解决的“管治漏洞”!

 

“声明”中声称“李先生及徐先生擬根據普華永道報告加強公司管治”。这是一个无耻的谎言。李小云在“刘、黄事件”发生前后压根在公司总部就不露面,徐鹰则是忙于提拔亲信、铲除异己,二人对于公司面临的运营困境完全置之不理,整日都在破坏“公司管治”。徐鹰一伙不仅从没有找中燃的授信银行或者地方政府进行洽谈协调,反倒派出亲信三番五次地欺骗威胁刘明辉的家属。他们向刘明辉的家属提出的条件之一就是:开除掉在董事会中反对李、徐的董事,否则就要把“刘、黄置于死地”。而与此同时,李、徐也提出了要引入央企,把公司董事局重新“洗牌”之“战略思考”。李、徐二人无时无刻不打算凌驾于公司董事局之上,这又算是哪一门子的“公司管治”?

 

 

 

    每编造一个谎言,就需要再编造十个谎言来遮掩,结果谎言越编越多,漏洞反而越来越大。“海峡金控”的所谓“声明”正是这一逻辑的鲜活演绎

 

    举例来说,徐鹰利用职务之便,每年在中燃报销的各类费用总和达到200-300万人民币之巨,谁敢说半个不字?刘志和从来也不参与中燃的经营,却向中燃索取巨额的期权,长期占用中燃的办公场所、高级轿车,报销大量的私人费用,谁敢拦着?徐超平一年差不多10个月不上班,也不请假,哪个敢扣他的工资?中燃下属公司的经理到深圳总部要拜谒“徐主席”,就必须要得到徐鹰的司机康延波的事先“批准”。总部员工每每在私下嘱咐,“见到康延波,千万不要叫小康,而是要叫康总。切记!切记!”

 

当中燃的管理层私下向刘明辉抱怨徐鹰一伙的挥霍无度之时,刘明辉无奈地长叹,“这些人不知道好日子是怎么来的!”公司总部的高管挡不住“徐主席”的“条子”,至少还可以试着挡住“康总”的“条子”。要是搞分级管理的话,那就统统挡不住了!中国社会中普遍存在的这些现象,又哪里是公司内部的管控制度所可以解决的呢?企业家事必躬亲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而这个让民营企业头疼的问题,恰恰就是中燃公司本身最急需解决的“管治漏洞”!

 

“声明”中声称“李先生及徐先生擬根據普華永道報告加強公司管治”。这是一个无耻的谎言。李小云在“刘、黄事件”发生前后压根在公司总部就不露面,徐鹰则是忙于提拔亲信、铲除异己,二人对于公司面临的运营困境完全置之不理,整日都在破坏“公司管治”。徐鹰一伙不仅从没有找中燃的授信银行或者地方政府进行洽谈协调,反倒派出亲信三番五次地欺骗威胁刘明辉的家属。他们向刘明辉的家属提出的条件之一就是:开除掉在董事会中反对李、徐的董事,否则就要把“刘、黄置于死地”。而与此同时,李、徐也提出了要引入央企,把公司董事局重新“洗牌”之“战略思考”。李、徐二人无时无刻不打算凌驾于公司董事局之上,这又算是哪一门子的“公司管治”?

 

 

 

    每编造一个谎言,就需要再编造十个谎言来遮掩,结果谎言越编越多,漏洞反而越来越大。“海峡金控”的所谓“声明”正是这一逻辑的鲜活演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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