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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行业恶性投诉,记者对沈阳森科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暗访并在419日刊发关于沈阳森科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的负面报道。作为新闻媒体,相关记者没有针对投诉事件做认真调查,没有和公司负责人进行正面沟通,更没有核实公司资质和产品手续。新闻媒体严重违反“《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第三条: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要把真实作为新闻的生命,坚持深入调查研究,报道做到真实、准确、全面、客观”的职业规范,更没有对企业和广大消费者认真负责。目前公司在和相关媒体做深入交涉,希望网络及其他媒体切勿以此效仿,否则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损坏公司名誉责任和连带法律责任。

 现就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1、报道出现后相关药监工商部门认真核实,企业级产品手续齐全,并非报道的所谓“假”。目前公司运作正常,相信相关部门不会允许有问题的企业正常运营!因此媒体言论不攻自破。

2、新闻媒体没有通过合法途径获得新闻素材,而是通过没有根据的投诉做不见光的暗访行为,没有对企业和广大消费者负责任。

3、媒体定位本身就是错误。沈阳森科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是以保健类营养品为主,根本不涉及药品,说公司产品是“假药”,暴露了媒体调查的非客观性和错误性。公司“胃肠乐”等相关产品手续健全,新闻媒体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并对企业声誉造成影响。

4、关于所谓“贴牌”问题。沈阳森科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拥有自己独立研发部门,以自己独特产品配方打造自身品牌,因为公司并非贴牌产品。值得说明的是,很多企业是在贴牌,但是贴牌并不违反,只要得到生产企业授权即可,因此相关媒体所谓的贴牌产品不合理之说是对行业问题的不懂,更缺乏客观性,不负责任。

5、关于公司地址问题说明。沈阳森科公司系一家依法注册、各项登记、许可手续完备且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由于经营规模扩大,新构建大规模办公区,因此公司变更了办公地点,现正在依法办理注册地址变更,因此现在办公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新闻媒体在这件事上说明公司有问题,简直就是可笑。拿着“鸡毛当令箭”绝对不应该出现在媒体身上,另企业伤心,另社会失望。

6、新闻媒体严重违反《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规定:

第三条             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要把真实作为新闻的生命,坚持深入调查研究,报道做到真实、准确、全面、客观。

1.要通过合法途径和方式获取新闻素材,新闻采访要出示有效的新闻记者证。认真核实新闻信息来源,确保新闻要素及情节准确;

2.报道新闻不夸大不缩小不歪曲事实,不摆布采访报道对象,禁止虚构或制造新闻。刊播新闻报道要署作者的真名;

3.摘转其他媒体的报道要把好事实关,不刊播违反科学和生活常识的内容;

4.刊播了失实报道要勇于承担责任,及时更正致歉,消除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