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 年 10 月 1 日起,国家对食用油实行了新的标准,这包括在外包装上必须标明生产工艺、产品等级、原料是否转基因等核心内容,否则属于禁售商品。
1. 生产工艺
目前生产工艺一般分为 “ 压榨 ” 和 “ 浸出 ” 两种,这也是新国标要求在食用油外包装上标明的内容。
压榨法就是通过物理方法,采用机械挤压的方式把油从原料中提取出来,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天然无污染,但是缺点是出油率低,一般原料残油达到 7 ~ 8 %;浸出法就是用化学溶剂(一般为正己烷)浸泡原料,将原料里的油萃取出来(整个过程也是物理过程,无化学变化),然后通过一系列的蒸发过程把油和溶剂分离。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出油率高,适合大工业生产,缺点是油中可能会有残留的溶剂。但是残溶的含量也是有一个国家标准的,符合标准对人体是无害的。
对于低含油量的原料(大豆)来说,都是直接采用浸出法;对于高含油量的原料(菜籽、花生等),一般采用先压榨再浸出的方法。
2. 产品等级
新国标将食用油分为一级油、二级油、三级油、四级油这四个等级(个别油种除外),分别对应旧国标的色拉油、高级烹调油、一级油、二级油。油品之间的差别主要在于色泽、酸值、烟点等指标。一般说来,等级越高,色泽越浅、酸值越低、烟点越高。最高等级的一级油(原色拉油)可以直接做为冷餐用油。
经过压榨和浸出得到的油叫做 “ 毛油 ” ,是不能直接食用的,因为里面含有游离脂肪酸、色素、甾醇、胶体杂质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并且影响保质期,所以必须通过 “ 精炼 ” 这一道工序才能得到可以食用的各个等级的油。精炼一般分为脱胶、脱酸、脱色、脱臭、脱腊等步骤。油品的等级其实就是精炼程度的深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