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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食品”召回年内试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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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质奶粉”事件引发制度改革

      愈益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在“劣质奶粉”事件上再次凸现。记者昨日获悉,药监、质监等部门将试行“问题食品”召回制度。

  江苏省质监局今年将正式出台缺陷产品强制收回制度,对食品等直接危害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和存在致命缺陷的产品将强制收回,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进行跟踪抽查,不合格产品必须撤下柜台、已售出的产品须立即收回;如果企业存在多次产品质量不合格记录还将通过产品质量市场退出机制,责令其停止生产、吊销生产许可证及吊销营业执照。

  与此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也宣布从现在起,用两年的时间,以肉类、粮食和儿童食品三个行业以及全国4至5个地区作为试点,建设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原则上确立食品安全信用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四级制。对于其中制假售假等严重失信的企业,将采取取消市场准入、限期召回商品等行政处罚方式进行惩戒;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业内人士认为,相关执法部门对“问题食品”强制召回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利于建立严格高效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快速反应机制,有利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但“问题食品”的强制召回对象往往还是集中于正式企业,如何对那些无照生产经营的小作坊进行监管,以及如何对它们发挥执法的强制效力,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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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操作起来恐怕难度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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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召回制度的实施,是我国质量管理的一个新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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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执法部门共同努力,诚信为本,广大消费者监督、举报,还给一个安全的食品市场![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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