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虚心请教关于进口食品添加剂允许使用的问题。
政策法规在网上查了好多,也没有什么斩获。希望各位食品添加剂行业前辈多多帮忙。
我公司准备代理一家欧洲原产的抗氧化剂,生产商是把几种抗氧化剂按照配方混合,抗氧效果会比每种单一的成分都要好。关于这种产品问题如下:
1. 这种混合的抗氧化剂是否属于新品种?是否需再要到卫生部门做注册?(各种成分均在允许使用目录中,都有国家安全标准)
2. 我公司是贸易公司,主营化工产品,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没有食品添加剂。是否需要到工商局更新营业执照?是否需要到卫生部申请卫生许可证?
3. 进口报检、清关环节需要提供哪些文件单据?
经验分享,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