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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现状不容乐观

韦宏  (2004.12.28)

  自2002年11月底,中国香料香精审查部受全国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的委托,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产品生产许 可证试行条例》,在北京召开了香料香精产品实施生产许可证宣传贯 彻会议以来,2003年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分别 以大区划分召开了宣传贯彻会议,声势大,范围广,从此拉开了香料 香精产品实施生产许可证的序幕。   但两年来,对香料香精产品实施生产许可证现状不乐观,虽然很 多企业领了生产许可证,国家质监局在2004年7月13日又下发了92号 公告。公告明确规定了包括香料香精在内的22类产品生产许可证换( 发)证工作已经结束,从2004年7月13日起,未获得香料香精产品生 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销售单位不得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违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但全国各地对香料香精 产品实施生产许可证出现了不少问题需要解决。目前,全国香料香精 企业只有50%申领了生产许可证。其中,有生产企业、经营单位自身 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的问题,也有质监部门执法监管力度不到位的 问题。   首先,由于地区的不平衡性,有些欠发达地区,基本上香料香精 生产企业对申领生产许可证一无所知或按兵不动,至今未有动静,根 本谈不上生产、销售中具备生产许可证。就是发达地区也有类似情况, 如经济发达的江苏省就只有60%左右申领。苏南地区的昆山市有68. 4%的企业申领了生产许可证,但也有部分企业至今在无证生产、销 售;苏北地区更不用说了,很多企业基本上至今是在无证生产、销售。   其次是生产许可证在实施过程中的一个“黑洞”———大大小小 的香料香精经营单位在香料香精产品交易中,买方从未向卖方索取生 产许可证,卖方也无法提供该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因此造成香精企业 为了生产的需要,大量使用了无生产许可证的香原料。甚至一些规模 较大、颇有名气的香料香精经销单位,对香料香精产品需要生产许可 证的相关规定相当淡漠。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只要有利可图,无证 的香料香精来者不拒,当用户向经销商索要生产许可证时,不是没有, 就是态度傲慢地表示:“要买就买,不买就拉倒!”因此造成了用户 急需该产品时,只得违规购买无证产品。   上述现象的产生与质监部门的执法监管力度薄弱和不到位有着极 大的关系。   据了解,自国家质监总局下发92号公告以来,绝大部分地区对无 证企业、无证产品查处工作未能很好开展,就是开展了也是搞形式主 义走过场,查处力度不大。   上述现象的产生,造成了很多负面反应,除了造成生产许可证制 度缺乏权威性外,也使有证企业心理不平衡。有证企业认为,自己花 了大量人力、精力、物力、财力取得了生产许可证,但无证企业照常 生产、销售;相反职能部门眼睛光盯着有证企业监督、抽查,无证企 业反而不管不问。无证企业采用低成本的运作与有证企业竞争,这有 何公平、公正竞争可言?   实施生产证制度是为了确保国计民生、人体健康、环境质量和财 产安全的重要国策,是严格产品质量市场准入的重要手段,岂能马虎? 企业岂能无所谓?监管部门岂能放弃监管职责、执法不到位?   不久前,国务院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 国发犤2004犦23号)》,国家质监总局下发了《关于切实强化生产源 头监管严格责任追究的若干意见(国质检监犤2004犦253号)》。这 两大文件强调的中心含意是:严格许可准入,把好源头关;严格监督 检查,提高监管的有效性;严格无证查处,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违法活 动;严格行政执法,确保执法到位,对监管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 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因此,必须把生产许可证制度变成企业自觉的行动,职能部门的 监管工作要成为必须履行的职责。这样,才能还香料香精行业一片洁 净的天空,还消费者一个安全的消费环境,为企业的发展创造一个有 序、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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