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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清江

    湖南等地一些商家借用化学药剂将食品保质期随意涂改。湖南浏阳一家工厂承认确有此事,并称有两名女工因使用药水不慎致手被腐蚀。北京一家超市负责人表示,目前超市对包装食品剩1/3保质期的拒收,最终过期的商品会退还厂家,损失都由厂家承担。(8月18日《经济参考报》)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在超市选购的食品,还有可能是涂改而重获“新生”的过期产品,在让人忧心重重的食品非法添加之外,又平添了“烂食品”的隐忧。据新闻报道,拿着“药水”随意修改过期食品安全信息,已成行业“潜规则”。

    若不是因为两名女工使用药水不慎被腐蚀,恐怕修改保持质期的恶行,还会延续下去。相关部门仿佛将这家企业放在真空中生产,不闻不问。在超市与企业的进退货过程中,相关部门也没有建立有效的备案记录,食品的进退流转,俨然独立于监督之外。

    对于食品行业漠视消费者健康,赚取黑心钱的行径,除了习惯性地诟病缺少“道德的血液”之外,恐怕对食品安全监管形同虚设也会大失所望了。毕竟,对于以谋利为目的的商家,消费者无法苛求其道德有多么高尚,相反监管他律的缺失,才是纵容这些企业良知集体堕落的根本。

    商家的无道与监督的无力,集体配制出恶意涂改食品保质期的“毒药”,也再一次拷问了食品的安全。基于个案的处理,已经毫无意义;对于防止涂改行为,提出的诸如扶持“第三方”企业将过期食品制成饲料、肥料的回收机制,抑或要求食品包装标注“销售截止日期”、“最佳口味期”、“食用期”,印刷“封箱包装日期”等等,也只是亡羊补牢之后,技术层面的治标之策。

    事实上,监督从来都不缺少技术手段,缺少的是态度决心和完善的监管机制。对于食品安全应当零容忍,对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商家应该严约束,对于部门监管应该严问责,毫无疑问这就需要从法律、法规的层面上,进一步提升食品生产与经营企业的违规成本,以及监管的渎职成本。比如,对食品生产,恶意违规的处以巨额罚款,对于经营的也承担同样的法律责任。在严管重罚之下,食品安全才会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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