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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业协会民间化变局(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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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业协会民间化变局(一) 消息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一位长期从事外贸工作的官员曾对记者说过他经常遭遇的一种尴尬:在国际贸易磨擦日益增多的今天,当他们以政府官员的身份出面交涉某一具体行业的争端时,却会很难堪地发现,他们所面对的谈判对象并不是如惯常所想的那样是一国的政府,而是对方的一个个行业协会。谈判双方角色的错位,经常使对话很难实现。 事实上,在国际贸易往来中,中国企业真正的谈判对象是外国的有关行业协会。谈判中,外国的行业协会常常拿出一些条款、技术规范来约束中国企业,甚至设置一系列障碍。由于游戏规则都掌握在这些行业协会的手中,政府也无可奈何。面对同中国企业的经济纠纷,国外的行业协会也会要求中国的具有同样性质的行业协会来应对。而相对于有官方色彩的中国的行业协会来说,具有民间性质的行业商会组织,因其是被国际社会公认的市场中介组织,所以更容易在诉讼中占有优势。 而此时,中国行业协会,尤其是民间行业协会的角色缺失与力量薄弱所带来的问题便显露无遗。 从“二政府”到民间的自我管理者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就是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不断归位,并且发展壮大的过程。1998年,国务院机构调整,国家纺织工业部、商业部、煤炭部、轻工业部等9个专业经济部委改组为国家局。2001年2月,国家纺织工业局改为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标志着我国行业管理进入了由社会中介组织进行服务协调的行业自律阶段。 此后,原来由国家纺织工业部、商业部、煤炭部、轻工业部等9个部委管的近300家行业协会,由国家经贸委实行分行业分层次管理,国家经贸委直接联系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钢铁协会、中国轻工业协会等10个综合性行业协会,同时授权这10个协会分别管理其他200多个协会。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过去工商领域或国家机关所承担的职能,现在基本上由这些行业协会、联合会承担。 来自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国已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有近4万个,占到了已登记注册社会团体的29.4%。但是长期以来,国内的大多数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事实上是一种准政府组织。对于民间,他们代表政府;对于政府,他们又代表民间。相当一部分协会还拿着国家的财政开支,拥有行政级别和相应待遇。而在这种“官不官,民不民”的模式下,有的协会依靠其所挂靠的政府背景,以行业管理的名义,向所辖企业收取各种费用;还有的,主管部门不方便、不能做的事情转由行业协会来做,使协会成为其行政权力的代行者和“小金库”。 行业协会过去成为“二政府”的角色,是因为传统的经济管理机制中政府责任过于完备所自然形成的。在强调有限责任,分工明晰的法治时代,政府责任后退,需要发挥民间自我管理的功能。特别是现代企业组织的产权多元化的时代,不同利益主体需要自己的利益代言人。政府有工商、税务、劳动保障等机构对企业形成有效管理,如果没有民间组织自己的空间,就难以发挥各种经济主体的能动性,也难以形成一种对强势的管理权力的制衡机制,民间智慧的发挥也将受到抑制。民间自我管理职能被压抑的后果是,政府自身的管理压力急剧增加,今年以来各地出现的多起有毒食品导致的悲剧,在很大程度上是政府自身职能没有有效展开,而民间自我监督和管理职能缺失所形成的。政府如果意识到自身管理机制总有难以规避的缺陷,就需要释放民间自我管理机制的能量。 行业协会的本位回归,就是成为真正行业内的企业、商家自己的协会,代表会员的利益,既协调行业内部的关系,防止恶性竞争,规范内部行为,以维护行业声誉,也代表行业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行政机构进行谈判、磋商。当行业协会没有官方权力影子的时候,行业的内部组织将体现现代契约社会的特点,民主投票、共同决策、内部财务管理的透明以及在平等的经济主体间形成相互制衡,这构成现代文明的一种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余晖认为,政府机构改革后,原有的政府职能决不能完全转移给行业协会,以防协会组织演变为“二政府”。行业协会的领导和组织方式、职能结构、行政经费等必须完全由自愿入会的企业或个体会员,通过民主决策的方式来决定。要使行业协会真正自治,必须尽快出台《行业协会和商会法》,其中最为关键的是要取消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制,改由单独核准或登记。 谁挡了民间商会的路 目前中国也并非没有真正的行业协会组织。在私营经济比较发达、市场化程度极高的温州,各种小商品协会一切开销资金,以及协会领导都来源于企业,并且级别最大的“领导”肯定是产品市场占有率最高、效益最好的企业。当地的企业说,自己花自己的钱最心疼,也只有这样的协会才具有生命力。正因为如此,温州的一个打火机协会打赢了国际的反倾销官司。 但是相反,看一看那些受“反倾销”之害最大,而反倾销官司无法打的几个行业,其行业组织十有八九不是地道的民间组织。 按照中国改革未来的发展步骤安排,行业协会逐步走向民间化、属地化,已是不争的事实。问题在于,中国行业协会如何在最短的时间,以最小的代价,以最有效的方式,完全过渡成十足的民间组织。 “我们在国外神气十足,在国内却灰溜溜,”广东省美容美发行业协会会长、世界华人美容美发联盟主席马娅女士的一句抱怨,道出了许多实力雄厚的民间行业协会的尴尬地位。 发展到今天,民间商会的身份亟须法律的确定。 据了解,目前全国各级工商联共有3000多个行业商会组织,涉及的行业多数为非公有制经济占主要成分的行业,这些性质的企业几乎找不到相应的政府部门作为主管单位。但是在这3000多个带有更多民间色彩的行业商会组织中,只有500多个历经艰难,取得法人资格,其他的均未获准登记,根本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合法身份,难免就显得有些“灰溜溜”了。事实上,没有合法身份,使得不少商会组织难以独立地开展活动,甚至连自己的独立账户都没有。 越来越多想设立行业商会的企业,把矛头指向了现行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依此条例规定,成立行业协会组织,必须有一个“业务主管单位”。正是这项规定,令不少行业协会举步维艰。一些行业协会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扯不清楚,往往沦为职能部门的“附庸”。而民间行业商会如果不把工商联作为自己的主管部门,就再也难有他途。但由于工商联不是政府部门,所以下属的行业商会就难有名分。有的地方只能变通为,先经过经贸委批准,然后委托工商联行使职责。 另一个掣肘的规定是,在相关社团登记条例中“一区一会,一行一会”的原则。也就是说,原则上一个辖区、一个行业只能有一个行业协会。一位企业负责人对记者说:现在已经存在的协会多数是“官办”的,收费有他们,服务没他们,特别是很难为我们这些民营企业说话,可是这个原则的存在,彻底摧毁了我们另建一个自己的民间商会的希望。而记者从有关统计资料获悉,将近80%的全国性行业协会中,民营企业会员还不到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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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业协会民间化变局(二) 消息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深圳民间商会法律破局 在经济发展迅猛、经济主体多元的深圳,发展更健全的行业协会已经成为共识。前不久,深圳经历了影响全国的银商之争,代表零售商与代表银行的两个商会在事件中表现出的行业组织力量,让企业对行业协会的功能发挥有了更深切的体会和更多的要求。 深圳国内银行同业公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该公会成立6年来最令人瞩目的一次谈判,我们把会员银行召集在一起议事,形成了我们对零售商的统一态度。 而谈判的另一方、深圳零售商业协会有关负责人有着同样的感受:对于早已经进入微利时代的深圳零售商业而言,能够把平时这么多的竞争对手联络起来形成一个争取行业利益的“联盟”,并且领导他们去谈判,对协会来说“也是绝无仅有的事情”。 业内人士称,行业协会在“银商之争”中起到的领导作用,以及行业协会在事件中所体现出来的民间力量,甚至政府方面在该事件中表现出来的态度,“肯定是一个历史进步”。 在深圳,关于行业协会应该姓“官”还是姓“民”的讨论日益高涨,市长李鸿忠曾公开表示,行业协会应该回归本位——民间化、规范化。 一项统计显示,虽然深圳现有民间组织主要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如幼儿园等有1600余家,但是实际上真正堪称“民间”的“工商组织”几乎没有。有些官方性质的行业协会开始与政府脱钩,但是转型缓慢;有些工商组织表现比较活跃,但是主要依靠个别能人,体制上并不成熟。因此,大力发展深圳民间工商组织协会,让其成为企业与政府部门之外的“第三部门”,将成为推动深圳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正是在这些背景下,中国第一部关于民间商会管理的地方行政法规《深圳市民间商会条例草案》已经起草完毕,将在年底前提交深圳市人大审议。余晖称其为“深圳一小步,历史一大步”。 据介绍,该条例最大的突破点就是实现协会“民间化”,取消必须有业务主管单位的限制条件,在不涉及政治意识形态的相关经济领域实现无主管部门审批,可直接到民政部门申请注册。其次,完善商会内部治理机制,要求商会领导人必须经由民主选举产生,自筹经费,借鉴国际经验,内部设立监事会,监督商会的内部运作;三是放宽成立行业协会的条件,降低准入门槛,并提高监管力度;四是取消目前有关“一业一会”的限制,允许“一业多会”,鼓励适度竞争。 但也有人士对上述内容能否最终通过表示疑问,毕竟这涉及到许多方面的利益。 不管最终结果如何,毕竟深圳的实验明确了行业协会的发展方向。而此前关于行业协会的改革不少地方都已经在进行中,对其职能也有了新的定位。 在浙江温州,民间行业协会有着明显的特点,协会领导人一般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经费取之于会员,协会的内部治理机制比较健全,外部监管体制也比较规范。早在1999年,温州市政府就在全国最早以政府令发布了《温州市行业协会管理办法》,并赋予行业协会16项具体职能,为行业协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空间。 在上海,行业协会拥有了组织行业培训、代表企业进行反倾销、反垄断调查、参与地方和国家有关行业产品标准制定等10项职能,政府有关部门则将把行业标准制定、同行竞争规范、技能素质考核等职能直接交给行业协会。 而就在中国的行业协会加紧强身健体的同时,国外知名的行业协会正在纷纷在中国设立办事处。据统计,北京已成立了15家全国性外国商会。而在上海,自我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包括美国马铃薯协会、美国新奇士橙协会等在内的65家“洋协会”也已相继登陆。 毫无疑问,在世界的贸易规则下,中国的行业协会已经被推向市场的峰顶浪尖,环境要求它们能承担起中国企业代言人的角色,担当起国际市场通行的大使。 中国行业协会的现状亟待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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