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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日报曾于11月22日以《毒豆芽从“发芽”到覆灭》为题,报道了本市津南区食安办等部门围剿毒豆芽黑作坊的情况。经过执法部门坚决、彻底地打击,这一困扰津南区多年的“毒豆芽加工基地”终于得以清理。相关执法部门“一查到底”、“24小时巡控”的表态,也给了众多市民一个定心丸。但是,近一段时间以来,记者经过对天津市河西、和平等部分菜市场的走访、观察后,发现仍有部分“无根”、“光鲜”、“低价”的疑似“毒豆芽”在销售。执法部门也认为,这些违法加工者尽管从津南区的上述存在暂时迁移,但却并没有完全消失,而是转入其他地区,相较以前更加隐蔽,并随时伺机迁回。记者采访中也了解到,要彻底根治毒豆芽,尚存在很多技术难题,仍需要**职能部门积极研讨,制定出长效监管机制。

    思考一:毒豆芽归谁管?

    名不正则言不顺。记者了解到,在现有监管体制下,对豆芽的监管没有主体部门,豆芽的生发,属于执法监管的盲区。不久前进行的针对毒豆芽的查处,均是由津南区食安办牵头。但是,食安办只是一个临时机构,并不是一个主体的执法部门,更没有执法权。豆芽生发,到底归哪个部门监管,是首要解决的问题。

    采访中,津南区食安办负责人张丽群认为,豆芽的生发应归农委。而农委却坚持认为生发豆芽属于生产加工过程,已经不是田间、地头的自然农作物,“豆芽菜是农产品的加工品,应归质监部门监管。”但是,质监部门认为,豆芽是一种农产品,应按农产品质量法监管,归农委负责。

    “这样一来,小小的豆芽菜,处于几家执法部门的监管盲区,造成谁都不管的局面。津南区食安办几次向市、区**请示,都没有结果。”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有这样困惑的,并不单单只一家,该局面在全市、全国都普遍存在。国内只有北京、上海、沈阳等少数地区确定了监管职责。北京将监管责任确定给质监部门;沈阳市**则把监管职责“拍给”了农委;上海市专门出台了法规,确定由农委监管“农户分散生产豆芽的行为”,质监部门负责监管“工业化的豆芽生产”。

    “要从根本上遏制毒豆芽,必须要有正规的豆芽量化生产,来填充这个市场。但是,发人深省的是,本市有个企业家,准备投资300多万元买设备,机械化、工厂化生产,但他去工商、质检、农委申请执照,都不受理。”张丽群说,要从根本上解决毒豆芽问题,应该由市**主管部门专题研究,理清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
思考二:定罪难,处罚畸轻

    “即使查抄了毒豆芽黑窝点,查获了违规添加药品,充其量,也只能没收豆芽。至于作案工具,就是那些大塑料桶,成本极低。一是不能进行经济处罚,即使做出处罚,对方不交钱,也无法执行。在巨额的非法获利和低廉的犯罪代价和成本面前,法律显得很无奈。”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之所以毒豆芽存在多年,屡次打击难以根除,与定罪难,处罚畸轻,有直接关系。

    据了解,查抄双港镇李楼村郭某的窝点,现场发现1吨左右成品豆芽,几吨半成品豆芽,工业用漂白粉175公斤和豆芽素、豆芽宝等药剂。产品豆芽还取样送检到市疾控中心,检出尿素每公斤225毫克。但是,这起案件移送到津南警方,警方又请示检察院后,仍以“证据不足”为由退回。而记者了解到,此类遭遇,在其他地区的查处中,同样是普遍存在的现象。

    对此,津南区食安办张丽群也表示很无奈。“我们最先大力度端掉几个黑窝点,抓了为首的郭某以后,风声立刻传了出去,在周边几个村子,震慑效果相当明显,所有毒豆芽黑窝点全停了。但是,一个半月后,案件被移送回来,这些毒豆芽的生产者一看没有动静,警方不敢拿他们怎么样,就又死灰复燃。造成现在的局面,反复举报,反复查,反复端,反复清……”

    幸运的是,毒豆芽问题已经引起津南区**的高度重视。近日,由该区政法委牵头,组织区检察院、法院、**分局等部门召开专题协调会,经过反复研究、讨论,并达成意见。目前,已确定该区何庄子村叶某、李楼村郭某,非法生产、加工毒豆芽案件,应适用于《刑法修正案(八)》中25条规定,构成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罪,已建议区食安办将相关案件移送**经侦支队。**经侦支队对上诉两起案件一并立案侦查。
思考三:费用高鉴定难

    鉴定标准缺失,鉴定费用过高,鉴定能力不足等鉴定难,也成为毒豆芽查处的一道难题。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尽管毒豆芽泛滥,但直到现在,没有一个具体的“毒豆芽”的定义。究竟什么是毒豆芽,并没有权威的定义和解释。其原因,在于国家尚没有统一的豆芽标准,比如芹菜,国家有标准,但豆芽没有,究竟豆芽菜当中含有什么成分叫毒豆芽,不好定义,由此造成鉴定难,查处难。

    “只能鉴定出来诺氟沙星和尿素,其他的成分,我们要求鉴定,但根本鉴定不了。我们跑遍了全国的权威鉴定机构,但都说没有相关的检测设备和能力。”据津南区食安办张丽群介绍,查抄李楼村郭某窝点后,执法部门将产品豆芽送检到天津市疾控中心,尽管现场查抄了工业用漂白粉、豆芽素、豆芽宝等药剂,生产者也承认添加,但是,该中心只能做“尿素”等极少指标含量的检测。为了更有力打击犯罪,执法部门此后查处了何庄子叶某窝点后,将产品豆芽菜又送检到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但是,很遗憾,这个全国最权威的检测机构,对食安办提出的“6-苄氨基腺嘌呤”、漂白粉、“次氯酸根”等送检要求,也是无能为力,结果,检测出的只有“诺氟沙星”。“无法对豆芽里的毒有害物质进行检测,也就难以对违法生产进行有力打击。”

    与此同时,记者发现,高昂的鉴定费用,同样也是一笔不菲的成本。记者看到,8月18日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费用是11504元。“这个费用,并不是最多的。我们每次鉴定,都要上万元乃至数万元之多。这笔费用,只能从财政经费里列支,毒豆芽作坊的生产者,肯定不会负担。”(信息源自:食品网  spz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