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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满足特殊医学状况婴儿的营养需求,指导和规范我国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的生产经营,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卫生部组织制定了《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25596-2010)。
我国每年新出生婴儿约1500万,其中部分婴儿由于各种疾病影响,不能喂养母乳或普通婴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是这些婴儿生命早期或相当长时间内赖以生存的主要食物来源。
为了获得更多信息,笔者走访了在食品检测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第三方检测机构PONY谱尼测试。据PONY谱尼测试专家介绍,由于肠道功能发育尚不健全,婴幼儿过敏的现象很普遍。蛋白、鱼和牛乳等食物中的某些蛋白质,是导致过敏的主要原因之一。此外由于特殊医学状况婴儿的营养需求与正常足月婴儿相比有较大差别,需要对能量和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素进行适当调整。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对无乳糖配方或低乳糖配方食品、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食品营养素设计、母乳营养补充剂、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食品等均作出明确规定,新标准出台将有助于消费者选择更为优质安全的产品。
PONY谱尼测试专家提醒相关婴幼儿食品生产企业,需严格遵循《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和《食品安全法》规定,切实保证产品符合特殊医学状况婴儿的特殊营养需求,重视婴幼儿食品的安全性要求。如自身缺乏相应检测能力,应与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全面杜绝不合规产品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