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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郭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在超市买了瓶氨基酸饮料,回到家打开后,欣喜地发现拉环上有“再来一听”的字样,依照活动规则,可以兑换一瓶相同的饮料,不想,当他兴冲冲地拿去换时,店主竟然不予兑换,理由是“兑奖活动已经结束”。

  “饮料瓶上面没有写明兑奖截止日期,我和店主协商了很长时间,他们表示兑奖活动已经结束,拒绝给我‘再来一听’。”对此,郭先生很闹心。

  记者调查

  郭先生告诉记者,前几天,他在台州经济开发区纬三路附近的新惠超市里,买了一听“尖可氨基酸”饮料。“因为看到有‘再来一听’的兑奖活动,就想碰碰运气。”郭先生告诉记者,这种饮料他以前从没买过,不过饮料外包装跟红牛有些相似,商家卖的时候也是把它和红牛放在一起的。

  运气不错,郭先生买了一瓶居然就中奖了。2月28日,郭先生开心地去兑奖,没想到吃了闭门羹。

  “既然不能兑奖,为何饮料罐上还印着‘拉环一开再来一听’的广告,这不是在忽悠人吗?”郭先生忿忿不平地说。

  带着郭先生的疑惑,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拨打了该饮料的生产商台州市尖可食品有限公司总代理的服务热线。

  接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市面上销售的该品牌饮料都是库存产品,但都还是在保质期内。“不过我们产品在台州地区的兑奖时间已经于2011年12月31日结束,而在宁波的还没有结束。”工作人员表示,已过兑奖期的产品,公司规定是不能参与兑奖的。

  对于记者质疑为何饮料瓶上没有注明兑奖的截止日期,该名工作人员解释称,这是公司新推出的一款饮料,为了尽量延长推广时间,了解活动的市场效果,因此没有注明兑奖截止日期。工作人员还表示,对于消费者在购买中遇到的中奖无法兑换的问题,他们会向公司反映。

  对此,商报也将继续关注此事件的进展。

  维权说法

  厂家不兑奖属于违约行为

  对于台州市尖可食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答复,浙江利群律师事务所律师阮涛涛认为,“尖可氨基酸”的促销活动是一种邀约行为,从该饮料的外包装上可以看出,只要持有该饮料的的兑奖拉环,就能兑换一瓶同规格的饮料,唯一的限制就是兑奖截止日期,而恰恰该款饮料上面又没有注明兑奖活动的截止日期。

  对此,阮涛涛认为,商家在自己的产品商标上标注消费活动的允诺行为,已经构成了民法意义上的合同效用。既然开展了此项赠饮活动,特别是在宣传时对消费者有兑奖的承诺,而实际却不能依照事前承诺的给消费者兑奖的,这种做法是一种明显的违约行为。

  市工商局12315有关人士也表示,如企业没有履行承诺,就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该生产厂家涉嫌虚假宣传。饮料代理  yl.spz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