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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宣布破产企业的法人代表三年内不得担任新企业的法人代表      据新华社杭州1月8日电 2004年12月,浙江省工商局首用“突然死亡法”,宣布262家企业“信用破产”,并依法吊销了其营业执照。几天以后,杭州市也在公布了8000余家“信用破产”的企业名单后,将他们从合法经营者名单上剔除。

  这些被宣布“信用破产”的企业有欠钱不还者、制假贩假者,名单中甚至还包括了一些曾经赫赫有名的公司。

  这是浙江的工商部门首次大规模对信用破产企业采取强硬措施。

  面对众多议论,浙江省工商局信用办副主任杨财标就此解答道:“突然死亡其实并不突然!此前,众多信用破产企业或多或少都存在着一些严重问题,其罪当诛。”

  杨财标说,并不是企业信用等级被归入D级才被吊销营业执照,而是因为这些企业严重违法违规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信用等级才被归入D级。工商部门此次“判决”的依据是这些企业留在工商部门的不良信用记录,对他们是否失信的评价标准,则重点在于企业行为的合法和规范程度,完全有凭有据。

  2004年12月,浙江全省开始全面推行企业信用监管,所有企业的信用记录都会被实时监控。各级工商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各类企业的信用监管评价,给每一家企业贴上信用标签。按规定划分为AAA、AA、A、B、C、D六个等级,分别表示信用优良、良好、稳定、波动、低下、破产。要想了解浙江企业的信用情况,直接登录浙江省工商局的门户网站或者浙江企业信用网一看等级便知。工商部门则根据数据库中企业信用等级的变化,随时对其进行处理。因此,“突然死亡”的背后,其实是整个信用监管体系的初步建立。

  据悉,此次浙江被宣布信用破产的企业除被吊销营业执照外,其企业法人代表也被相应地勒令自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新设企业法定代表人;已担任其他企业法人的,所在企业应当申请办理企业法人变更登记。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