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抽查时;
1.1.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要求的全部项目。
1.2 组批与抽样
1.2.1 组批:XXXXXX。
1.2.2 抽样方法和数量:XXXXXXXXX。
1.3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除微生物外,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项目不符合本标准时,应重新自同批产品中抽取两倍量样品进行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若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不合格品不得出厂。微生物项目不符合标准时,不得复验,直接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2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2.1 标志、标签
2.1.1 产品标签应符合 GBXXXXX 的规定,并标明XXXXXX品种名称及XXXXX的含量范围。
2.1.2 包装箱上除应标明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和地址外,还须标出单位包装的净含量和总数量。
2.1.3 储运图示的标志应符合 GB/XXXX的规定。
2.2 包装
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及管理办法,还应符合GB/T10790的有关规定。
2.3 运输
2.3.1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
2.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
2.3.3 运输过程中不得曝晒,雨淋,受潮。
2.4
贮存
2.4.1 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
2.4.2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或靠近热源,包装底部必须垫有100mm以上的材料。
2.4.3
在0℃以下运输与贮存时,必须有防冻措施。
2.5 保质期
在符合以上贮运条件下,小于XXX包装时,保质期为不少于X年;净量大于或等于XX的包装时,保质期不少于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