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车间设备管理规定
为加强设备管理,保障生产设备正常运行,在按操作规程的使用基础上,补充如下规定:
1、任何一种输料泵、管道泵,严禁空转,(如空转含导致密封件损坏)如发现一次料泵空转,对当事人罚款30元。
2、操作工违规操作导致设备损坏者每次对当事人罚款100元。
3、严禁非操作工乱动或不经操作工许可启动设备,发现一次对当事人罚款20元。
4、用电设施周围禁止用水冲洗,发现一次对当事人罚款10。
5、设备异常时,应及时向维修工反应,及时修理,严禁设备带故障工作。因若违反操作规定,导致生产不能正常运行,设备损坏当事人罚款50元,反应后及时维修或拖修选设备损坏当事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