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仿本身没有错,人类不是还有一个仿生学了吗?
模仿严格来讲应该分三种:
1.侵权模仿,违法,只模仿样子、包装,而产品质量不合格。
2.一味模仿,从包装、口味、品种进行模仿,质量上能保证,但还是比原产品低,以低价位占领市场。
3.跟近超越模仿,只模仿配方,甚至还有改进,但从包装上、价格上、市场操作上有自己的特点和差异化。
第一种结果是死路一条,第二种维持发展,第三种值得提倡。
模仿没有坏处,只有好处:
1.产品大众化了,从市场容量大了,价格低了,消费者是最大受益者;
2.有竞争才有危机感和进步,好的企业会不断改进配方、市场操作,对企业也是有利的;
3.行业进步,做的企业多了,蛋糕就大了,也会越来越好了,那么整个行业也就发展了!
所以阿虎观点:提倡超级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