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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高!实在是高!我很欣赏
大众话的见解有水平,如果不要工资可以考虑来我公司上班!哈哈
联系电话:12315
实际上这是一个真实发生的事情。
我记得当时的处理方法是让难民抢,留下买面包的钱,那就不关公司的事情了。
同时,让记者拍照,做为证明,同时也是宣传。
后来报纸上刊登了这件事情,结果公司因为严守质量而声明远洋。
公司懂事长没有责怪压运员,反而认为他处理得体。
你傻啊!请你告诉我那笔买面包的钱是谁出的?是你吗?(如果是你那么请你接受第一句话)
我现在很不理解这个事情的处理过程,请详细解释。谢谢!
告诉记者,这批面包是过期的,但吃下去估计也不会有问题。按制度我们是要销毁的,但难民要强买我们也没办法。让记者去发动难民,拿了面包后留下点钱意思意思就行了。第二天的报纸上准会出现:可口可乐的过期面包再送去销毁的途中被人抢购一空!厉害吧!
要注意以下几点就不难有答案了/P>
1.可口可乐是不生产面包的;
2.以个人名义发放面包是与公司没有任何关系的;
3.面包还是可以安全食用的;
4.没有报道意义的东西记者是不会报道的.
所以答案就是/P>
以个人名义发放这些面包就可以了,这样与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一个不出名的人发一些过期但可以食用的面包本身的新闻价值也不大,记者也就没有报道的必要了!
把面包给记者,让记者给难民。
靠,那还不是贿赂记者!!!!!!!!!!!!
本人意见哦!!!!1
?
怎么能说:以个人的名义发放面包就没有意义?
记者依旧会说:某某在以个人的名义发放 可口可乐公司生产的保质期已过的面包给难民……
剩下的社会舆论肯定会林林总总……
当然,我也知道可口可乐是不生产面包的。
。。。。。。
更难保记者在拍摄时意图:某某好心,正在拯救饥饿中的难民,根据了解:面包保质期已过……
观众,看众看到的是:有人在可口可乐公司的车上给难民发放面包……
此题可循2条思路:
1。可口可乐不做面包。说明你有原则性,但缺乏令活、应变能力,难以负重任,出了大事极可能往上推,这不是我的问题,是公司原则出错了。适合做内勤人员。
2。既要救饥民,也要不影响可乐面子。绝对不能对记者做贿赂、或表现出同情而放弃卫生原则!!因为记者是靠不住的,他们有职业道德约束,难免有1、2个为爆料而反水;其次也不能主动开仓赈粮,可口可乐是不愿为救一班饥民而违反坚守百年的质量至上形象!!办法是:打开车门,向在场所有人(不能给记者特殊,以免遭怀疑)解释,并拿出面包表面是过期的,邀请在场的人上车参观,由于势单力薄、现场混乱失控...之后媒体报道:饥民轰抢可乐过期面包,现场失场。可乐刊登声明:叙述坚持原则过程,有媒体证明云云,为不能控制现场而致慊,之后将加强保卫云云...一举多得,致于个人应该没有罚也没有奖,因为你为可乐制造了形象上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