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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保密工作实在很差,有意无意的泄密行为比比皆是。将产品几乎所有的东西都交出去,恐怕没有人会同意。
当然,如果国家权力部门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出台这类规定,那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应该是这样!!
确保食品安全企业自律是非常重要的,苏丹红事件中,田洋公司以私人名义购买的油溶红、油溶黄违法添加到辣椒油中的事实,显然政府部门在监管过程中,要求田洋公司提供的工艺流程并不完全,其实政府部门可能不会有太多的精力去核实企业提供的工艺流程及配方是否正确,因此企业完全可以向楼上几位仁兄所说的“随便弄份假的给政府部门就行了,应付一下”。但是企业真正考虑食品安全问题没有值得质疑,如有些农村或贫困地区的食品厂听说一种好的工艺就可以使自己生产出的食品感官及口感都好,在不知道是否这样做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时候就开始改进原有的工艺开始生产并且还认为这是商业机密,此时的食品安全则是个大问题。因此,我想我们不能过多的考虑自己的商业机密,要从大局出发,至少应从两方面作为自己生产食品的出发点:1、尽可能为主管卫生安全的政府部门提供符合实际的配方及工艺流程;2、组织食品安全专业人员认真研究自己的生产工艺中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如果存在,一定要认真对待,不可因利益的趋势而掘弃食品安全问题!
我也觉得“自律”很重要!
食品安全出现问题不是民众的责任,而应该是政府的失职,我想如果多在食品立法,执法和市场监管上作文章比这样的假设更实际.也就是说政府中的人太无能.
不能因为有人偷车就禁止车辆的生产!
最好实行严格的检验制度和召回制度 提高企业准入门槛
不可能!
这种事情国家是不会做的!
那样要天下大乱啦!